以下是小編大家整理的湖南財經學院專業(yè)設置情況,供大家參考,由于專業(yè)設置可能會變動,正式填報時需要到學校官網確認準確
湖南財經學院招生簡章
第一條年度招生計劃根據發(fā)展規(guī)模、辦學條件、人才需求、學科發(fā)展等情況制定。我們學校的。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和校長辦公會議審定后,報湖南省教育廳審批。
第二條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國家有關招生政策,分專業(yè)、分省份制定學校招生計劃,經主管院長同意后,報湖南省教育廳批準。
第三條學校2012年招生計劃3020人(本科生2220人,專科生800人),本科專業(yè)在湖南、河北、山西、遼寧、吉林、黑龍江、江蘇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東、河南、湖北、廣東、廣西、海南、重慶、四川、貴州、云南、云南。各省招生計劃由相關省(市、自治區(qū))高校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。
第四條嚴格執(zhí)行學生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,嚴格遵守高校招生規(guī)則。
第五條報考我校的考生,按成績安排專業(yè)。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,其他條件相等,不能錄取全部考生,則根據外科成績、人數(shù)、綜合素質、專業(yè)條件等綜合排序確定錄取名單。當考生專業(yè)志愿不能全部滿足時,服從專業(yè)調劑,則被其他缺檔專業(yè)錄取;否則,他們將被解雇。
第六條學校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高于120%,具體調檔比例由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學生情況確定。
第七條我校承認各省、直轄市、自治區(qū)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關于加分或減分的有關規(guī)定,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考慮享受加分和減分政策的考生。
第八條英語是外語教學的語言。
第九條新生入學后,學校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。復審不合格者,由學校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,直至取消資格。凡弄虛作假者,一律取消錄取資格。第五章錄取結果的公布
第十條錄取結果通過湖南省招生辦教育信息網和我院網絡公布,并在校園內張貼。
第十一條根據國家有關規(guī)定,學生必須繳納學費、住宿費、教材費等費用。根據屬地管理原則,學校嚴格按照湖南省物價局、湖南省財政廳和湖南省教育廳批準的標準收費。
國家獎學金、學校獎學金、國家助學金和貸款獎學金。
第十二條學校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設立獎學金、國家助學貸款、勤工儉學、特殊困難補助等措施,確保每一個誠實勤奮的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輟學。
第十三條實行國家獎學金和勵志獎學金制度,國家獎學金8000元/年,勵志獎學金5000元/年。
第十四條實行學校獎學金制度,學校獎學金設置為三等:一等獎學金1200元/年,獲獎面積占學生人數(shù)的4%;二等獎學金800元/年,按獲獎人數(shù)的10%發(fā)放;三等獎學金400元/年,獲獎面積占學生人數(shù)的15%。總獲獎比例占在校學生的29%,也有個別專業(yè)。
通過上面的內容相信同學們對湖南財經學院應該有了一定的了解,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詢網站內的在線老師,老師們會在第一時間解答同學們的問題。